無論是居住在木屋還是其他的建筑物,我們對其防潮防火都很在意,尤其是木屋,那么今天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木屋的防潮耐火標準。一般來說,一棟建筑物中唯一需要完全防潮的部分是建筑物外殼,木屋特別是屋頂它應盡可能排水,但在蓄水時需保持防水性能。如果建筑物面層可以很好的防水,那么我們可以相信建筑物中的其他建筑部件則不一定需要防水。木屋木結構房屋是能做到不被腐蝕和不受潮的,因為我們對所有建筑用材進行烘干處理,木屋通過烘干處理的木材可以避免絕大多數的體積變化,這些木材已預先干燥至含水率19%以下,木屋的防潮性能甚至可以達到磚混結構的10倍左右。含水率測量的是一塊木材中含有多少相對于木材本身重量的水分。我們計算含水率的方法是木材在完全干燥時的重量除給定木材樣本中水分的重量。如果木材的含水率等于或小于19%,那么木材被認為是干燥的。木屋木材的含水率在28%左右時達到纖維飽和,纖維飽和是干縮和腐爛的基準點。除非木材的含水率達到或超過纖維飽和點,否則腐蝕菌一般不會生長。
木結構及其構件的防火主要是測定其耐火極限,并根據建筑物耐火等級的要求,采取提高木構件耐火極限的措施。木構件的耐火極限,是指某種構件在專門的爐中,按模擬火災溫度(700~1000°C)的火焰進行燃燒,從開始到失去其原有的功能(對承重構件就是失去承載能力)的時間。如用厚度為 5厘米的方木膠合的門扇,其耐火極限為 1小時;截面為17×17厘米的木梁,其應力達到10兆帕,耐火極限為40分鐘;截面為15×15厘米,高3.5米,應力達到4兆帕的木柱,25分鐘后才破壞;而截面為29×29厘米的木柱,應力達6 兆帕,50分鐘后才破壞。由此可見,木構件是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特別是截面較大的構件。這是因為木材是由中空的細胞組成,熱導率較小。并且木材在燃燒過程中,在表面形成一層木炭,而木炭也有良好的隔熱性能,因而減慢了木材的熱分解。
木構件在火災作用下,前2分鐘是著火燃燒,在此后的8分鐘內的炭化速率約為每分鐘0.8毫米,由于形成木炭層,在這以后炭化速率減慢到每分鐘0.6毫米。不同樹種的炭化速率有一定的差別。木構件的耐火極限,除試驗測定外,還可以根據已掌握的不同樹種的炭化速率進行估算。 對于無保護層的木構件來說,應盡量采用截面尺寸較大的整體木構件,以提高耐火極限。試驗證明,層板膠合構件的耐火性能與整體截面的木構件相似。所以采用截面大的層板膠合木結構,有利于防火。提高木結構的耐火極限有兩個途徑,一是加抹灰層或石膏板,如30×30厘米的木柱加2.5厘米的鋼絲網抹灰層,其耐火極限可提高到1.5小時,另一是采用防火藥劑浸注或涂防火漆,如丙烯酸乳膠防火漆,在100~200°C的溫度下能分解出磷酸使木材脫水炭化,減少可燃氣體的形成,在250°C左右能膨脹起泡,形成蜂窩狀的防火隔熱層,做到小火不燃,以防止初期火災的擴展,一經離開火焰即能自行熄滅。